为进一步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展会现场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2017年1月9日上午10.00在深圳会展中心召开深圳会展中心展会安全工作会议。
现将加强展会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展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所主承办展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举办展会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展馆相关要求,制定展会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二、做好展区消防安全规划
主承办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障消防安全的原则规划展区,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宽度须满足展馆和公安部门要求,现场展区规划必须向公安部门申报批准的图纸一样。
三、展位搭建材料消防要求
在深圳会展中心馆内搭建的展台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地毯、木夹板、布幔等可燃材料必须经充分防火处理使其阻燃性能达到难燃(B1)级,建议全面使用难燃木夹板和阻燃地毯,馆内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类),泡沫KT板、易燃塑料制品,普通海绵,弹力布,纱制品等易燃材料,材料的燃烧性不明确的,需提供材料检验报告,证明其燃烧性能满足相关要求。公安消防部门特别强调泡沫KT板属于聚氨酯材料严禁在馆内使用。
四、加强展会电气安全管理
电气安全隐患是导致展会火灾的主要原因。展台搭建必须有符合规范的电气图纸;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电气安装施工规范和消防安全要求,并有漏电开关保护;安装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展位地面线路必须在线管或线槽内敷设,链接确保规定、可靠;开关及线缆的负荷承载应控制在设计容量的80%内,严禁私自增加用电负荷;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和花线;严禁使用发热量大的灯具和用电设备。
五、加强展会消防隐患排查力度
主承办单位在展会期间,要切实加强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展会消防安全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深圳会展中心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六、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特装展位总体限高6米;多层展位需由参展商自行安装感烟探测器;特装展位结构性封顶不超过展位面积三分之一,特装展位每50平方米应配置至少1具ABC干粉灭火器(4kg);展位搭建不得遮挡、埋压、圈占、堵塞和挪用展馆消防设备设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展馆;禁止在展馆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和演示活动;严禁在展厅及非指定区域吸烟。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会展中心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把服务做得更好,展会安全关乎你我他,消防安全新规大家一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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